建筑   |  热点推荐 您当前位置:中国建筑综合网 > 热点推荐分类显示
热点导航
 
本站精华
总站搜索          产品大全
企业大全          价格信息
供应信息          求购信息
在建工程          招标中标
专家咨询          人才供求
政策法规          建筑展会
建材市场
  北京    上海    天津    重庆    河北
  河南    山东    山西    安徽    江西
  江苏    湖北    湖南    广西    广东
  云南    贵州    四川    陕西    青海
  宁夏    浙江    辽宁    吉林    西藏
  新疆    海南    福建    甘肃    香港
  黑龙江    内蒙古
热门关键词
   地板

 塑料地板  复合地板  地板胶
 环保地板  实木地板  橡胶地板
 强化地板  地热地板  地板

   

 彩钢设备  打包钢带  pc钢棒
 包装钢带  钢砂钢丸  钢构
 粘钢加固  

   防水

 防水卷材  防水材料  防水板
 防水堵漏  防水涂料  pvc
 防水

   建筑

 建筑设计  建筑工程  建筑玻璃
 建筑结构  建筑施工  建筑机械
 建筑资料  建筑学

   建材

 塑料建材  建材行业  建材市场
 建材价格  建材

   钢结构

 钢结构设计  钢结构市场
 钢结构防腐  钢结构机械
 钢结构

新标准前人人平等 强化地板部分为名牌
发布日期: ( 2008-5-30 )    编辑:jing

       家庭装修中,许多人都会选择强化木地板。因为它结实耐用,生产环保,还拥有“太空板”、“船甲板”等美称。备受关注的强化木地板新标准已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出台的新标准在地板的表面耐磨度、基材的静曲强度、检测标准等方面作了新的规定,同时确定了备受争议的E0标准。业内人士预测,新标准的出台,将为强化木地板行业带来不小的影响。特别是某些中小地板企业,将面临着生存危机。

       强化木地板的学名为浸渍纸饰面层压木质地板,是以一层或多层专用浸滞热固性氨基树脂铺装在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高密度纤维板等人造板基板表面,背面加平衡层,正面加耐磨层,经热压而成的地板。强化木地板的销售量在实木地板、复合地板等各类地板市场中一直名列前茅,但关于强化地板的消费投诉也比较多,这主要是由于强化地板的规范还不够成熟,在实施的过程中会产生不少弊端。有关专家认为,新标准的出台有助于规范目前市场上强化木地板发展良莠不齐的状况,对小企业起到规范作用,同时对大企业也有一定的促进作用。人们普遍关注到,强化木地板新标准的亮相,对消费者来说是个不小的福音。

      据了解,之前在家居各行业闹得沸沸扬扬的E0标准,这次首先在强化木地板行业有了明确的标准,消费者在选购木地板时将有法可依。新标准规定,甲醛释放量低于或等于0.5毫克/升的即可称为E0级产品。这一新标准将有效规范不良竞争和虚假宣传。同时,新标准还在耐磨转数、甲醛释放量和吸水膨胀率上进行了明确和补充,其中检测标准变化最大的是吸水厚度膨胀率和尺寸稳定性的检测。这个贴近消费者的新标准中,还特别规范了木地板基材的稳定性和静曲强度,这些都会使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过程中体会到脚踏实地的感觉。

       然而,我们还听到另外一种声音:新标准的推出将成为地板行业的分水岭。新标准认定国际上统一使用的设备检测强化木地板的转数,并且对耐磨转数进行细分,以此拉开了不同产品的档次,同时也从侧面确定了产品价位,有效打击假冒伪劣产品。行业人士介绍,目前大多数地板品牌企业在产品质量方面完全能够符合新标准的规定,但一些小企业却很难在这种重压下继续生存。不符合国家标准却继续违规生产的企业,将会面临惩罚甚至是巨额罚款。如果这些小企业不能在短期内提高产品质量,将很快被挤出地板市场。在市场上,危机和机遇总是结伴而来,小型企业只有提高自信,苦练内功,才不致于被淘汰。

       标准的门槛从来不相信眼泪,在它面前只有两个选择——要么绊倒,要么跨越。在这一点上,做人和做企业没有什么区别。如果只是一味怨天尤人,坐以待毙,那么等待企业的结果只能是大浪淘沙。企业家都懂得这个道理:机遇面前,人人平等;标准面前,同样人人平等。

 

来源 :  阿里巴巴
版权声明: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互联
    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本网转载其他媒体稿件是为传播更多的信息,此类稿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
    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联系电话:010--51926371
中国建筑综合网首页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7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建筑综合网版权所有 京ICP备07504075号 常年法律顾问王俊竹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鸭子桥路41号13层04室 电话:010-51926361/71 传真:010-51923937